浙江省水利厅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厅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8〕78号),浙江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组织编成全省水资源战略规划、全省最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根本性水利规划。(二)负责管理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专责和确保。
的组织实行最严苛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省和横跨区域水中长年供需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行。负责管理最重要流域、区域以及根本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的组织实行水源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积极开展水资源有偿用于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三)按规定制订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的组织实行。负责管理明确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的组织指导实行;按规定权限审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明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决定建议并负责管理项目实行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维护工作。的组织编成并实行水资源维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维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维护。
的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五)负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的组织编成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行,的组织制订有关标准。的组织实行用水总量掌控等管理制度,的组织、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管理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行监测,公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的组织积极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维护与综合利用。的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指导最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管理、研发和维护。指导河湖水生态维护与修缮、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相连工作。
负责管理滩涂造田工作。指导较低丘红壤管理研发。(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
的组织实行具备控制性的和横跨区域横跨流域的最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组织明确提出并协商实施省直管工程运营和先前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性运营,的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敦促指导市县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的组织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营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九)负责管理水土保持工作。
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行,的组织实行水土流失的综合预防、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行。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的组织积极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建。指导圩区防洪排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性工程建设与管理。
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的组织积极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研发、小水电改建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管理根本性过河违法事件的公安部门,指导协商水事纠纷的处置。负责管理水利行业安全性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性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十二)积极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的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的组织积极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行。(十三)负责管理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拒绝,的组织编成洪水旱季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水标准并指导实行。分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编成最重要江河湖泊和最重要水工程的防卫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审批并的组织实行。
的组织明确提出太湖流域洪水调度建议方案。分担防卫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修的技术承托工作。分担最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分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组织制订水旱灾害防卫水利涉及政策并监督实行。(十四)已完成省委、省政府责成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改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备和节约维护。
坚决节水优先,从减少供给改向更为推崇市场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升用水效率。坚决维护优先,强化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确保河湖身体健康美丽。
坚决统筹兼顾,确保合理用水市场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获取水安全性确保。坚决建管锐意,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决了解前进简政放权、放管融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展水利领域“最少跑完一次”改革向两翼发展。
推展水利数字化转型,减缓前进水利现代化。浙江省水利厅处(室)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厅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8〕78号),浙江省水利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机关日常运转,分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发表、上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性、后勤等工作。负责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领导重要批示件总办工作。(二)政策法规处(执法人员指导处)。草拟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
的组织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分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商横跨设区市水事纠纷,的组织公安部门根本性水事违法事件。
的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规划计划处。拟定水利战略规划,的组织编成根本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查根本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明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决定建议,专责协商项目实行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行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
分担水利统计资料工作。(四)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分担实行最严苛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工作。
的组织实行水源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行。
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的组织实行水资源维护有关工作。
的组织积极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的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分担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建设处。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定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行。
审查根本性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性检验和竣工验收。
的组织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全省滩涂造田资源的调查评价,实行滩涂造田建设项目监管,指导滩涂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运营管理处。指导水利设施管理、维护和综合利用。拟定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行,的组织编成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营调度规程、掌控运用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营管理与划界。
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积极开展水利工程运营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七)河湖管理处。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维护,指导最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研发、管理和维护,指导河湖水生态维护与修缮以及河湖水系相连工作。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涉及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成。(八)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处。的组织积极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建,指导圩区防洪排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管理工作。
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的组织拟定农村水能资源研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研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分担水土流失综合预防工作。的组织编成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行,审查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行。(九)监督处。督促检查水利根本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的组织实行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监督。分担水利行业安全性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性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行水利工程项目稽察。(十)科技处。
的组织编成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的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行。主办对外交流工作。
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一)水旱灾害防卫处。的组织编成洪水旱季防治规划和防水标准、最重要江河湖泊和最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的组织实行。
的组织明确提出太湖流域洪水调度建议方案。分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性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组织协调防卫洪水应急抢修的技术承托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
的组织指导水文工作。(十二)财务审计处。
编成部门预决算并的组织实行。分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明确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处。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分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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